机关各部门、院属各单位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国际科技合作)项目的通知》(内科资字〔2024〕19号) 要求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及流程
1.本批次申报的科技合作项目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。合作形式包括联合攻关、成果转移转化、成果示范推广、创新平台建设等。
2.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(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如非我院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,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。
3.目前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(在研)2项及以上的科技人员,不得申报;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,只能申报1个项目。
4.项目可下设课题,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,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。
5.项目申请单位须提供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,协议须有国外合作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,有其他国内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的,也须提供签章齐全的合作协议。
6.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。
7.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。
8.每个项目申报经费额度不超过50万元。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 2024年6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书等相关材料(一份)交到科研管理处审核,6月17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(https://f.nmkjt.org.cn/),6月18日24:00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,请科技人员注意时间截点。
2.其他要求及具体申报方法,详见附件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国际科技合作)项目的通知》(https://kjt.nmg.gov.cn/kjdt/tzgg/202405/t20240524_2513723.html)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皇甫九如 联系电话:13947184255
附件:
科研管理处
2024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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